來源:曼昆區塊鏈法律
根據刑法規定,非法經營罪中的犯罪金額就是違法所得,而根據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《關于非法經營罪中“違法所得”認定問題的研究意見》,非法經營罪中的“違法所得”,指的是“獲利數額”,即以行為人違法生產、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所獲得的全部收入(即非法經營數額),扣除其直接用于經營活動的合理支出部分后剩余的數額。
因此,如NFT平臺因缺乏某種資質或未獲得相關部門的批準、許可而構成非法經營罪時,其經營收入減去合理支出(經營成本)所產生的“利潤”,即為非法經營罪的違法所得。而經營場所租金、人工工資成本因屬于直接用于經營活動的合理支出,可予以扣除。此外,基于NFT平臺的特性,一些網絡類費用(如云服務、網站費用、廣告宣傳費用等)亦應予以扣除。
用公式來表示,便是:犯罪金額 = 全部經營收入 - 合理經營成本。